市安监支队对新进人员进行勤政廉洁教育-监察信息-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安监支队对新进人员进行勤政廉洁教育
9月11日上午,市安监支队组织新录用人员集中学习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监工作人员九条纪律”和《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支队长唐山苍同志就《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即将走上安全监察执法岗位的同志就如何保持勤政廉洁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增强使命意识。作为监察执法人员要树立崇高的使命意识,用科学发展指导安全监察工作,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日常的监察执法工作中去。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在监察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言行的严谨和工作的规范。三要增强法制意识。要善于学习、理解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四要增强纪律意识。要以支队“三实四严”的队风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要把国家安监总局“安监工作人员九条纪律”和市安监支队的“六项禁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支队新录用人员及相关科室同志参加了会议。(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查看评论】【打印】【关闭】【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
· ({aboutnews_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