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违章设置电工值班床”案-以案说法-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配电房违章设置电工值班床”案
某大型批发市场,在配电房高压室内设置了两张值班床,经询问,是因为没有值班电工没有专门的值班场所。当即,监察人员指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变、配电设计规范》,“在配电室内不能设床铺和留人住宿”,这一行为
属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作为。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的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它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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