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使用不当违章”案-以案说法-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使用不当违章”案
使用乙炔和氧气进行气焊作业是常见的焊接方法之一。乙炔和氧气通常使用专用气瓶盛装,乙炔瓶、氧气瓶分别用红、蓝两种颜色不同型号的橡胶软管与焊(割)炬装接。日前,市安监支队在某机械加工企业监察执法时发现该企业维修作业现场,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上连接的橡胶软管均为红色软管,监察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纠正。
20044月,某空调厂焊接车间作业人员利用吃饭时间,对老化的气瓶橡胶软管进行更换。一名焊工将氧气管和乙炔气管同时拆掉,在更换过程中误将软管接错,后来点火试验,发现无氧气。通知另一名焊工关乙炔瓶阀,关火后,氧气胶管发生爆炸起火。显然,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橡胶软管连接错误。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2550-92)中明确规定:氧气橡胶软管为蓝色,工作压力2MPa,爆破压力6MPa;而按照《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2551-92)中的规定:乙炔橡胶软管为红色,工作压力0.3MPa,爆破压力0.9MPa;从这两个标准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工作压力的不同,乙炔与氧气使用的橡胶软管应严格区分。
《气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也作出明确规定:焊(割)炬装接胶管时,乙炔和氧气皮管不可装错,并不得互换使用,两种胶管因耐压不同,不能红代蓝使用。上述案例中当事人违反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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