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将城乡分管安全干部学习《条例》作为“安全月”重头戏-安全生产月-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高邮将城乡分管安全干部学习《条例》作为“安全月”重头戏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1日施行后,高邮市安委会将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月重头戏。

66日下午,高邮市安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城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员近百人接受«条例»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的同志事先作了认真备课,深入浅出地宣讲«条例»条文,要求参训人员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上下功夫。

高邮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长孙建中提出要求,抓住安全生产月契机,«条例»学习宣传推向高潮,在贯彻落实上做文章,做到四个结合:认真宣传贯彻«条例»与开展重特大事故普查结合起来;与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工作四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结合起来;与提升安监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结合起来,以大学习推进大落实,提高依法治安的水准。(高邮市安监局  葛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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