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建制度-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扬安监支部〔2008〕4号
 
 
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各党小组:
为充分发挥全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完成市级机关工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带领广大党员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开展“五有党组织”创建活动,经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研究,现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加强局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心,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教育,解放思想,努力工作,弘扬正气,使我局的业务工作和思想建设“双丰收”,实现业务工作上的“争先进位”,继续保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
一、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支部内部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条例》的规定,定期改选党的支部委员会,公布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分工与职责,使每一名支部委员充分发挥作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改进学习计划和活动的安排。充分运用好已有的每月二次集中学习活动计划安排,根据中心工作安排,拟定年度工作意见和专题学习计划;每季度之初,拟定并及时印发季度学习活动计划,使广大党员干部早知道、早准备。学习活动要形成一定的规律,季度学习活动计划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法制学习、业务学习、党小组活动以及处室业务活动等。做到每次学习活动“三落实”,即:落实主题、落实要求、落实责任人。同时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考勤考核,保证学习活动参与率。主讲者要做到事前精心备课,年末党支部组织学习内容测试,确保学习有成效。指导工会组织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集体活动。
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的组织原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员的参与、监督及知情权利,调动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吸收党员干部参与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倡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增强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加强对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坚持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确保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及时明确培养人,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宗旨的认识,使他们健康成长,根据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加强勤政廉政教育。把勤政廉政教育贯穿于支部工作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行动上带头执法党纪条规,尤其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好安监人员“九条纪律”,珍惜和维护安监队伍的整体形象。
六、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要把激发党小组作用发挥作为支部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小组长的业务培训,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等多种途径,增强党小组长开展组织工作的能力素质。要切实加强对党小组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引导党小组在开展活动、争先创优工作中发挥作用。要根据局党员干部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党小组和明确党小组长,保持支部组织的活力。
七、充分发挥支委作用。支部委员应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并按照开展“五有党组织”创建活动的要求努力工作,争创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对支委工作的评价体系,教育和鼓励支委在业务工作中争先进位,争先创优。对不认真履行支委职责或工作绩效不佳的委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其进行调整。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支部 建设 意见
局党组,市级机关工委,各处室,支队。
中共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08年4月28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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