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局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职责的通知-党建制度-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关于明确局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职责的通知
扬安监支部〔2008〕5号
 
 
关于明确局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职责的通知
 
各党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支部建设,引导支部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带领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职责明确如下:
局党支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实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会议、活动的组织、通知、记录和资料保管等日常工作由局人事培训处承担。具体分工和职责为:
一、戚安宝同志任支部书记,其职责为:
1、负责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部署支部工作,围绕贯彻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
2、负责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按照要求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的政治、法制、业务学习和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
4、负责联系工会工作。
二、周炜同志任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其职责为:
1、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受书记委托主持支委会的工作;拟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专项工作意见,拟定季度学习活动计划安排;及时对全年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
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帮助工作,完成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和手续;
3、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党员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党费的缴纳管理工作;负责支部的印章管理。
4、负责党员的廉政教育和法律教育;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张利同志任宣传委员,其职责为:
1、负责按照支部部署做好宣传工作,完成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宣传工作的任务,适时报道支部活动的开展;
2、负责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带头向市级机关党建刊物投稿,保证在机关党组织评先工作中宣传工作不失分;
3、负责“扬州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党建园地栏目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及时将支部文件、季度学习计划等上网。
4、完成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朱建中同志任群工委员,其职责为:
1、负责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2、会同青年委员做好联系和指导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按照支部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集体活动。
4、完成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陆伦宇同志任青年委员,其职责为:
1、协助组织委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工作;
2、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推优”工作。
3、按照支部部署,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4、完成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党建 工作 通知
局党组,市级机关工委。
中共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08年4月28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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