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诚信 规范经营--我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达标单位通过“督查关”-作风建设-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立足诚信 规范经营--我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达标单位通过“督查关”
作为全市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查的一项重点内容,近日,市安监局相关业务部门对我市5家经省局确认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达标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戚安宝副局长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亲自参加了部分检查。
此次检查做到了“三对照、三查看”,即对照劳动防护用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达标单位的验收标准,对照专项督查的重点要求,查看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货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有无假冒伪劣和无“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查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和陈列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检查发现,各个达标单位都能够认真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了相关制度,严把产品进货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和无“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能够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宣传和售后服务,指导使用企业正确配发和使用,基本做到了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受到广大用户的信赖和好评。
但是此次检查中也发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达标单位在规范内部管理、健全台账资料、提高自身安全条件以及引导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市场逐步规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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