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扬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一、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安全防范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下降,连年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为扬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市、县两级建立了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安监机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已经市政府批准,正在筹建,五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江都市在各个乡镇还设立了副镇级的安监办,全市已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行政正职年度履职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逐年得到加强;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危害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
      行政执法得到强化。加强日常以及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然而也应看到,我市的人均GDP在“十一五”期间正在实现从2500美元向5000美元的跨越,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这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人数,真正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还需要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以下几个问题:
      事故总量依然偏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总量依然偏大,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0%左右,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少数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仍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未能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正在调整,安全投入不足,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安全事故隐患仍然存在,企业本质安全度不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行业安全管理弱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的变化,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尚未确立,安全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
      安全监管缺乏手段。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成立时间不长,当前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监管装备缺乏、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此外,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尚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生产形势,更加需要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对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规划并认真加以实施。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坚持事故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达到“安全扬州”的目标,有效促进和保障扬州国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下降,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事故得到控制,职业危害的现状得到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分类目标
      1、事故死亡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五”末的基础上每年下降2.5%。到2010年末,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即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数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一以内。
      2、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2007年底前,全市形成完善的二级机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到2010年,全市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达到全社会人员的万分之一,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力争达到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四。
      3、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在企业监控的基础上,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分级、分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和监控体系,形成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分级管理的监管体系。
      4、职业危害监管目标
      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装备,逐步健全企业职业危害现场监控手段,全市高危行业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场所职业卫生达标率达到70%至80%,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率达100%。
      5、安全生产培训目标
      到2008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到2010年实现企业新招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率达100%。
      6、社区安全建设和乡镇达标
      “十一五”期间,启动社区安全监管工作,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社区安全隐患举报机制和事故快报制度;力争完成对社区内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安全网络,责任落实到人。“十一五”期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政府产业发展战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新建项目及原有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经风险评估和安全论证后,进入市化学工业园区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
      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投资建设指导目录,严禁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危及生产安全的产品、工艺和设备落户扬州,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严格限制低水平、小规模、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凡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和高毒类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达到或大于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生产、储存设施,都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严格控制新设立的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停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项目。对氰化物、液氯、光气类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及禁化武类品种,原则上不批准设立。
      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保障能力。通过土地置换、银行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对因城市规模扩大而造成城市和社区区域性风险的企业实施搬迁。各县(市)城区内经“五整顿、两关闭”保留的企业,列入各地“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
      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执法与监督,各级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有计划地增加化学工程类专业人员。实施重大危险源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控;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一书一签等制度。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动态排查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基层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对初始火情的扑救能力。利用合同制形式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以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问题。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增加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添置先进的灭火装置、设备,提高应急处置和灭火救援能力。
      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非法活动。保留经省政府批准的现有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再新增。积极推进“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中化”建设。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保留现有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再新增。提升现有批发企业仓储的安全条件。对零售企业一律实行配送,逐步实现进、销、存业务往来的微机化管理。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发证条件的审查,总量由各县(市、区)按实际人口每万人不超过3家进行控制。对现有布局不合理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通过销售许可证换发和年检、年审,严格评估、审查,逐步优化布局结构。
      4、建设工程安全监管
      改进安全监管方式,把以监督工程实体为主,转向以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建立为主,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反“三违”的机制,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事故处理机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落实全市村镇建设责任制。
      5、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时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GPS)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整治力度。推广运用现代交通管理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
      6、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建成海事业务、船检业务、电视监控、政务办公信息化系统,全面实现电子政务;建立和完善水上搜救快速反应体系,完善水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装备保障,提高水上搜救中心的搜救能力;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渡口及水上通航秩序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船舶防污染体系,有效控制通航水域的水质污染。
      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监管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
      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
      8、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00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部关闭,砂石矿企业行政许可到期终止,均不再新增。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
      建立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准入关。强化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农用机械安全监管,深化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评估、报告、整改、备案等制度。健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个落实”。建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事故隐患逐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进行动态跟踪,严格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活动,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缴纳风险金,成立财政专户专款专项使用。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与全省相关体系联网,实行联动。建立预警机制和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建立与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通讯信息联络系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响应迅速。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建成“三网一库”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构架为目标,是我市数字安全的载体。
      安全生产专网可纵向联系各县(市、区),横向联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该网络可在线监控重大危险源,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信息,实现各部门信息互动。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可通过网络组织专门人员、确定救援方案、调动救灾资源,实现快速救灾反应;安全生产内网可实现局内的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无纸办公平台,与政府的电子政务形成有机的整体;安全生产外网(公网)形成与公众的沟通平台,具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事故通报、网上投诉等功能。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是一个大型数据库群,对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并可随时检索调用。“三网一库”建设工程的资源共享、有机结合,将形成扬州市安全生产信息高速公路,最大限度地搜集和利用各种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
      (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强化法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体现以人为本和符合扬州发展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定各类配套规范性文件;依法健全各级安监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执法、权责明确、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两级机构、三级网络”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设施、装备、经费等到位,加快建立市级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健全县级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组建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全市“市、县、乡”三级安监机构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数量达到全社会人员的万分之一,市级达50人以上,县级达30人以上,乡镇(街道)有2名以上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力争达到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建设、煤炭、海事、质监等部门应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推广适用技术,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对提供的技术服务结果负责。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月对安全生产指标进行调度、考核、公布,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等工作的投入。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公益性、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六)发展安全文化
      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传播是安全文化的重要方面。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普及职工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筹建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通过建立市级推广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的模拟展示馆,加强对全社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培训,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传播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大力开展“安全进校园、知识进课堂”和创建“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凝聚力、感染力。
      整合各种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以及创建“平安扬州”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认真总结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全面落实。“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规划项目计划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资金35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1100万元,争取省级配套资金500万元。
      (一)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资金750万元)
      配置与完善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专用通讯设备、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现场应急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数字安全)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资金850万元,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50万元,争取省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1、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价、监控系统建设
      2、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系统建设
      4、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
      (三)安全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1500万元。不包括土地、拆迁费用,建议规划选址新城西区人工湖附近公益用地)
      1、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工程
      2、安全生产模拟教育、展示馆建设工程
      (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配套资金20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资金900万元。不包括土地、拆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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