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扬安监〔2008〕117号
扬安监〔2008〕117号
关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仪征市、邗江区、广陵区、维扬区安监局,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今年6月,我市行政区划作了局部调整,原由仪征市、邗江区管辖的部分乡镇、村组分别划入了市经济开发区、广陵区、维扬区。依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原则,为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作通知如下:
一、各划出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将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资料进行整理,做好移交准备。
二、各划入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主动与各划出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系,及时办理相关监管资料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
三、各划入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对新增辖区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健全监督管理台帐,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